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6)。
公司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优禾”或“公司股东”)于2022年1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增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湖南优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增补刘建平先生和柴俊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建平先生和柴俊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三),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请选举刘建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柴俊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优禾持有公司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2%,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已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立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燕夕子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刘建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柴俊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